金坛区(32048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金坛区经挂[2018]32号)
经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批准,常州市国土资源局金坛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18-32-01 | 访仙路东侧MS040207地块 | 26235 | 住宅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20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2090.90 | 2090.90 | 50(万元) |
2018-32-02 | 访仙路东侧MS040208地块 | 59874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20 | 建筑密度≤35% | 30%≤绿化率 | 70 | 4897.70 | 4897.70 | 50(万元) |
2018-32-03 | 访仙路东侧MS040209地块 | 69965 | 住宅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20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5240.40 | 5240.40 | 50(万元) |
2018-32-04 | 访仙路东侧MS040210地块 | 69996 | 住宅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20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5578.70 | 5578.70 | 50(万元)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本次出让宗地块仅接受独立申请,不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06日至2018年11月20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金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112.21.191.86:81/)(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11月28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112.21.191.86:81);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8-32-01; 2、地块编号:2018-32-02; 3、地块编号:2018-32-03; 4、地块编号:2018-32-04;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必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报价一次,否则竞买无效,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三)以上出让地块竞买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土地出让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转款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和商业金融机构的资金证明。上述条件由金坛区金融办进行审核认定。(四)以上出让地块位于本区茅山丘陵地区,竞得人需严格执行农林局、水利局和地质灾害防治部门的管理要求结合相关保护条例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受让人应缴纳出让金的5%作为首次履约保证金(最高1000万元)。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建设,若不按期开竣工建设,则将5%的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六)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由常州市国土资源局金坛分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市民中心C座513
联系电话:0519-82900389、82838964、82328729
联 系 人:贺先生、周女士
开户单位: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开 户 行: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获取
账号: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金坛分局
2018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