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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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本级(3201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南京市本级挂[2018]宁出第09号)

2018-10-31 访问次数: 716

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NO.2018G46秦淮区红花街道南部新城大明路以东、红花河以南地块,东至规划道路,南至奥特佳冷机有限公司用地,西至大明路,北至红花河。12359.29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容积率≤4建筑密度≤55%20%≤绿化率40520026000500(万元)
NO.2018G47秦淮区四条巷77-81号片区地块,东至四条巷,南至南京永强建筑工程总队用地,西至长白街,北至四条巷89号住宅。4075.60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容积率≤2建筑密度≤50%10%≤绿化率4015007500200(万元)
NO.2018G48建邺区莫愁湖街道江东15号地块,东至临汊路,南至纪念馆北路,西至江东中路,北至汉中门大街。31924.65综合
其他商服用地
容积率=1.7240540027000500(万元)
NO.2018G49玄武区玄武门街道中央路224号地块,东至神武路、玄武区大树根46号小区,南至大树根,西至中央路、后大树根,北至南京市城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用地。38284.71综合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容积率2.57701255002510001000(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NO.2018G46: (1)竞买人或其母公司须为地级市及以上政府认定的总部企业。(2)该地块内酒店式公寓配建比例不得高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商业建筑面积不得高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3)该地块所建商业、办公用房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4)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30%、装配率不低于50%,酒店式公寓建筑100%实行全装修和成品房交付。(5)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部新城管委会签订《地块开发建设协议》。NO.2018G47: (1)竞买人或竞买人的全资股东(含全资股东的子公司)为市级(地级)历史街区、历史风貌区不少于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产权人且实际运营管理。(须提供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或产权证中的至少两项)(2)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3)该地块所建房屋不得分割转让(含股权)、不得分割销售、不得交换和赠与。如整体转让,必须征得秦淮区政府书面同意。(4)竞得人必须对南侧文保单位李公祠进行修缮、改造(包括李公祠范围内的绿地公园及所有市政道路的建设),完成修缮改造后无偿移交给秦淮区政府相关部门。李公祠文物本体修缮投资金额须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部分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足3000万元人民币部分,竞得人须将差额部分交给秦淮区政府。(5)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6)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秦淮区政府签订《地块开发建设协议》。NO.2018G48:(1)竞买人或其控股子公司须具备国内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2)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3)A地块商业建筑占A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5%至30%,须由竞得人自持满十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起计算),十年后经建邺区政府书面同意后,可整栋或整层销售、转让。(4)A地块酒店式公寓配建比例不得高于A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须全部由竞得人自持作为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转让。(5)A地块办公50%须自持,剩余50%办公采取入驻企业“先租后让”。销售、转让的受让企业须连续租期满五年以上、产业定位符合江东商贸区产业规划,经建邺区政府书面同意后,可整栋或整层销售、转让。(6)A地块须集中临路设置一处基层社区中心,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具体如下:社区卫生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体育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15平方米;基层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75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该基层社区中心由竞得人出资并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建邺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出让面积据实核减,出让成交价款不作调整。(7)A、B地块地下空间须配套建设南北向宽度不小于8米的地下公共人行通道及南北两个下沉式广场出入口,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建邺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出让面积据实核减,出让成交价款不作调整。该建设成本须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部分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足3500万元人民币部分,竞得人须将差额部分交给建邺区人民政府。(8)B地块地上须有不小于15600平方米建筑面积和地下负一层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按照地上建筑单价11538.46元/平方米,地下负一层建筑单价4857.14元/平方米,由建邺区政府负责用于图书展览用途的征收安置工作(具体面积以房产实测面积为准)。(9)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酒店式公寓建筑100%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10)因该地块建筑业态多,自持比例较大,出让后可应税务部门要求向税务部门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11)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江东商贸区管委会签订《地块开发建设协议》。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1、在本批次出让公告中,同一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两块及以上的住宅或商住用途的地块,但可参与其他用途地块的竞买。2、以上商住、住宅用地的境内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三级及以上开发资质(不含暂定资质,外资除外)。3、以上商住、住宅用地的境内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4、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商住、住宅地块的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其他地块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19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南京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jy.landnj.cn/PeopleLandList.aspx)(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20日起至2018年11月29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NO.2018G46;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8年11月29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8年11月29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8年11月20日9时 至2018年11月30日9时;

2、地块编号:NO.2018G47;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8年11月29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8年11月29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8年11月20日9时 至2018年11月30日9时20分;

3、地块编号:NO.2018G48;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8年11月29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8年11月29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8年11月20日9时 至2018年11月30日9时40分;

4、地块编号:NO.2018G49;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8年11月29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8年11月29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8年11月20日9时 至2018年11月30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NO.2018G49: (1)竞买人或有股权关联的公司要具有物联网经营实绩,所做物联网解决方案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评选的“2016年度物联网解决方案”中的“物联网平台”、“智慧城市”、“最具投资价值企业”三个类别之一。(2)该地块不得联合竞买。(3)地块A、D商业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占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35%、不大于45%;地块B商业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占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0%;地块E建筑密度地面层不大于55%,上部水平投影不大于60%。(4)地块A、B、C、D在除容积率外其他指标不变的情况下,可统筹平衡住宅建筑面积。(5)地块D设置基层社区中心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1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400平方米,基层社区服务中心4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该基层社区中心由竞得人出资并建设,须与商办、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玄武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出让面积据实核减,出让金总额不做调整。(6)规划小学用地须配建一所占地面积不小于9369.48平方米的小学(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9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不小于9000平方米),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该小学地上建筑由竞得人出资并建设,须与商办、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玄武区政府;学校地上建设费用不得低于4000万元,若建设费用低于4000万元,须由竞得人补足剩余资金,用于学校整体建设。地下建筑由玄武区政府出资,委托竞得人整体建设。(7)地块A、B地下空间可整体连通;地块C、D、E地下空间可整体连通;地块F、G、H地下空间出让,主要用于停车、设备用房和局部开发。(8)地块建设的首期交付的商品住宅用房范围内,竞得人须向玄武区政府提供总面积不大于60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按照届时商品住房项目销售价格,定向销售给玄武区政府指定的大树根50号、52号范围内被征收住户,定向销售房屋的套型、建筑面积由玄武区政府确定。(9)该地块办公部分侧重打造物联网和全球光学系统创新型经济总部集聚区,50%以上的办公面积须定向销售给物联网、光学系统产业的相关企业,销售时须经玄武区产业主管部门书面同意。(10)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住房交付。(11)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与玄武区政府签订《地块投资建设协议》。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成交手续办理: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资金核查要求:我局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竞得人提交的相关材 料进行核查。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南京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其他: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3、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路171号

联系电话:(025)89691001 89691002

联 系 人: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

开户单位:见挂牌文件

开 户 行:见挂牌文件

账号:见挂牌文件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