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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本级(3206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南通市本级网挂[2018]68号)

2018-10-01 访问次数: 678

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0(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R18038通盛大道西、规划道路南7498.94住宅
限价商品房
1<容积率≤4.80建筑密度≤23%30%≤绿化率7060292.458710(元/平方米)
R18039通盛大道东、通启公路南31430.75住宅
限价商品房
1<容积率≤2.32建筑密度≤21.50%35%≤绿化率702501225.79925010(元/平方米)



二、竞买资格:上述两宗地块:竞买人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以上(含暂定二级)的南通市及外地企业(外地企业须有开发建设保障性限价房业绩)。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须具有上述相应条件。竞买人除应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开发建设保障性限价房业绩证明)、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和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来源为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书。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4)欠缴土地出让金的;(5)在南通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苏通园区)范围内取得商业、办公、居住用地后,因企业自身原因未按期开发建设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01日至2018年10月23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南通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24日起至2018年11月05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05日11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h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R18038;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 09时00分 至2018年11月05日 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8年10月24日 09时00分 至2018年11月05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18年10月24日9时 至2018年11月07日11时;

2、地块编号:R18039;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 09时00分 至2018年11月05日 15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8年10月24日 09时00分 至2018年11月05日 15时00分;
挂牌时间:2018年10月24日9时 至2018年11月07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一)R18038地块竞得人须按以下要求实施项目建设:1.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4日)内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开发建设保障性限价房业绩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佐证材料向南通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南通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上述情况的意见(联系人:刘建新;联系电话:13328061566)。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6日)内完成资格审查,领取《成交确认书》。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开发建设保障性限价房业绩证明)和南通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意见等材料。2.①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建筑节能65%。②给水、排水:项目应建设完善通畅的排水(雨、污水)管网,场地排水管网建设应当采用雨污分流技术,雨、污水排口需征求市政排水部门(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意见;切实落实节水“三同时”。本条款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南通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3.该地块住宅单元总套数为284套,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套数为284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面积占整个开发住宅总面积的比例为100%。(二)R18039地块竞得人须按以下要求实施项目建设:1.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4日)内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指定账户缴纳地上建(构)筑物价款748.3710万元(联系人:袁航,联系电话:51017019、13815233277),并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开发建设保障性限价房业绩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佐证材料向南通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南通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上述情况的意见(联系人:刘建新;联系电话:13328061566)。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6日)内完成资格审查,领取《成交确认书》。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开发建设保障性限价房业绩证明)、南通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意见和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出具的关于结清地上建(构)筑物价款的证明等材料。2.①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建筑节能65%。②给水、排水:项目应建设完善通畅的排水(雨、污水)管网,场地排水管网建设应当采用雨污分流技术,雨、污水排口需征求市政排水部门(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意见;切实落实节水“三同时”;规划用地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本条款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南通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3.该地块规划建设住宅总套数为510套,其中90平方米以上的套数为442套,90平方米以下的套数为68套。(三)上述两宗地块竞得人须按以下要求实施项目建设:1.竞得人竞买成功后不得变更企业名称及股权性质,本条款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落实,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2.新建住宅区配套用房的移交按《南通市市区新建住宅区配套用房管理暂行规定》(通政规[2013]6号)执行。3.所建保障性限价房须全部移交给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用于安置拆迁户。销售基价为:1208元/平方米,底层车库平均销售价格、顶层阁楼平均销售价格均不超过1100元/平方米。上述所有价格均为该地块竞得人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之间的结算标准价格,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拆迁补偿标准、安置房的区位等因素予以测算。安置房的限定价、核定价和车库、阁楼的最高控制价及超过面积商品房价格等实际销售价格须按照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市物价局、房产管理局会商后实施结算。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通市工农路150号

联系电话:0513-59001186、59009530、59001958

联 系 人:*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号: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