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本级(3209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盐城市本级挂[2018]21号)
经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182101 | 步湖路北、科技路东侧地块 | 60820 | 其它 科教用地 | 容积率≤1.10 | 建筑密度≤32% | 35%≤绿化率 | 50 | 2000 | 4634.4840 | 100(万元)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符合挂牌出让文件确定条件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只可以独立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1)根据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要求,20182101号地块竞买人必须具有五年以上集团化办学成功经验;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2年内完成学校建设并投入使用,学校建成后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对外分割销售,由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管。(2)竞买人根据上述内容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至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进行审查,通过审查者凭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出具的《竞买资格确认函》,方可参与网上报名及竞买。竞买资格审查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龙广场6号楼7008室 ;联系人:李长青;联系电话:13601507428、051589902226。 资格审查时间:从2018年10月22日8:30起至2018年10月29日16:00时止(节假日除外)。资格审查内容:20182101号地块的竞买人须提交: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民政部门审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五年以上办学期间年检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发给《竞买资格确认函》。竞买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须持《成交通知书》和《竞买资格确认函》到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未取得《竞买资格确认函》,不得参与竞买。未取得《竞买资格确认函》的竞买人,如参与报价,即使出价最高,宗地亦不得成交,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骗取《竞买资格确认函》的,一经查实,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9月28日至2018年10月21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盐城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yc.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22日起至2018年10月29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82101;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1、上述地块由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方不统一组织。2、土地出让价款中不包含宗地各项行政规费及土地契税。3、竞得人需执行盐城市规划、建设等部门对规划、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配套及相关控制要求等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挂牌地块周围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以现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盐城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5-88158623
联 系 人:徐先生
开户单位:详见出让文件
开 户 行:详见出让文件
账号:详见出让文件
盐城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