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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南通市本级网挂[2018]12号

2018-02-26 访问次数: 1125

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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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7.本地块统一采用封闭式前后阳台,有关建设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技术规范执行。竞得人必须将封闭式阳台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报市规划、市建设部门审查、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有关建设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8.该地块保障性限价房建设有关事宜按照市政府通政发[2008]75号《市政府关于加快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的意见》及通政办发[2010]2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拆迁安置房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文件执行。根据2010年5月13日南通市人民政府第27号《专题会议纪要》,2010年4月15日后土地挂牌出让的拆迁安置房项目,太阳能热水器设计安装必须符合有关建筑节能规范,依法建设太阳能增加的费用列入建设成本。

9.开发建设单位在拆迁安置房建设周期内,信用等级被评定为E级的,自信用等级评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南通市区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保障性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土地竞买;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自信用等级评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南通市区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保障性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土地竞买。

(二)R18003地块竞得人还须按以下要求实施:该地块住宅单元总套数不少于180套,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套数不少于30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面积占整个开发住宅总面积的比例不得少于17%。

(三)R18004地块竞得人还须按以下要求实施:该地块住宅单元总套数不少于160套,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套数不少于30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面积占整个开发住宅总面积的比例不得少于20%。

  二、竞买资格:

上述两宗地块:竞买人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以上(含暂定二级)的南通市及外地企业(外地企业须有开发建设保障性限价房业绩)。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须具有上述相应条件。竞买人除应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开发建设保障性限价房业绩证明)、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欠缴土地出让金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2月25日2018年03月18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南通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8年03月19日起至2018年03月29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29日11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R18003;报名时间:2018年03月19日 09时00分 至2018年03月29日 11时00分;保证金缴纳时间:2018年03月19日 09时00分 至2018年03月29日 11时00分;挂牌时间:2018年03月19日9时 至2018年04月02日11时;

2、地块编号:R18004;报名时间:2018年03月19日 09时00分 至2018年03月29日 15时00分;保证金缴纳时间:2018年03月19日 09时00分 至2018年03月29日 15时00分;挂牌时间:2018年03月19日9时 至2018年04月02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上述两宗地块竞得人均须按以下要求实施:

 1.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5个工作日(2018年4月1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开发建设保障性限价房业绩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佐证材料向南通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南通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上述情况的意见(联系人:刘建新;联系电话:13328061566)。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2018年4月12日)内完成资格审查,领取《成交确认书》。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开发建设保障性限价房业绩证明)和南通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意见等材料。 

2.竞得人竞买成功后不得变更企业名称及股权性质,本条款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落实,港闸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

3.新建住宅区配套用房的移交按《南通市市区新建住宅区配套用房管理暂行规定》(通政规[2013]6号)执行。

4.①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建筑节能65%。②给水、排水:项目应建设完善通畅的排水(雨、污水)管网,场地排水管网建设应当采用雨污分流技术,雨、污水排口需征求市政排水部门(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意见;切实落实节水“三同时”;规划用地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在施工过程中避免污染附近曙光二河和通吕运河。以上条款由港闸区人民政府和南通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

5.层高在11层(含11层)以下按照“一梯二户”要求设置电梯,层高在11层以上按照“二梯二户”要求设置电梯。

6.所建保障性限价房须全部移交港闸区政府全部用于安置拆迁户,由港闸区人民政府与竞得人按南通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的“市场价”结算,“安置价”以及超过合法拆迁建筑面积以外住宅商品房的核定价格,由南通市物价局会商南通市房管局待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另行核定。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

       联系电话:0513-59001186、59001958、59009530

       联 系 人:龚女士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