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本级(3207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连云港市本级挂[2018]05号)
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LTC2018-14# | 高新区花果山大道东、玉女路北 | 11151 | 其它 文体娱乐用地 | 容积率≤2 | 建筑密度≤30% | 20%≤绿化率 | 50 | 4340 | 4340 | 100(万元) |
LTC2018-15# | 高新区花果山大道东、苍梧路北 | 39726 | 商业 批发零售用地 | 容积率≤3 | 建筑密度≤50% | 40 | 17400 | 34800 | 200(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地块出让范围内杆(高、低压)线、地上地下管线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特别提醒一:意向竞买人在决定参加本次竞买活动前,应自行到相关信用部门查询自身的社会信用情况,凡被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本次“招”、“拍”、“挂”活动。如果仍参加竞买,在成交后进行资格后审过程中,发现竞得人被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视为竞得人违规,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其缴纳的地块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别提醒二:1、LTC2018-14#:用地内新建建筑底层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的对外开放厕所一处。该地块功能定位为公共文化设施,除用地性质中规定的商业服务业设施以外,应按照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规定建设,不得用于开展与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活动。该地块建成后的文化设施及商业服务业设施全部自持,不得对外销售。2、LTC2018-15#:该地块自持的商业设施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80%,且不得分割销售。
二、竞买资格:商业、其他用途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未按规定时间完善用地手续者、拖欠土地出让金者、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满两年未开发者和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8月11日至2018年08月30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连云港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lyg.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8年08月31日起至2018年09月11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11日11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www.landlyg.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LTC2018-14#; 2、地块编号:LTC2018-15#;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 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通知书》,按须知要求将有效报名资料提交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其它要求,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0号
联系电话:0518-85508258
联 系 人:乔先生、程先生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号:
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