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贾汪区挂[2018]11号)
经贾汪区人民政府批准,贾汪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18-40 | 中旺路北侧、206国道东侧 | 76898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1.20≤容积率≤2.80 | 40%≤建筑密度≤60% | 7%≤绿化率 | 40 | 8074 | 8074 | 100(万元) |
2018-41 | 中旺路南侧、206国道东侧 | 57488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20≤容积率≤2.80 | 15%≤建筑密度≤26% | 35%≤绿化率 | 70 | 6036 | 6036 | 100(万元) |
2018-42 | 中旺路南侧、206国道东侧 | 108458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20≤容积率≤2.80 | 15%≤建筑密度≤26% | 35%≤绿化率 | 70 | 11388 | 11388 | 100(万元) |
二、竞买资格:(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团体、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符合竞买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出让地块仅接受独立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二)竞买人(含其控股股东、其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下同)须具备以下条件:1.2018-40号地块、2018-41号地块、2018-42号地块,竞买人须具备国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2. 2018-41号地块、2018-42号地块,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其在国内城市成功开发满足装配式示范住宅预制装配率要求的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含省级及以上建设管理部门指定的装配式建筑评价部门或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竞买人在提出申请之前须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到贾汪区土地矿产市场中心预审,预审合格后方可网上参加竞买。(三)竞买人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此公告发布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1、在本区范围内取得了出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但没有按约定时间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2、在本区范围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因自身原因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按期开、竣工建设,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3、涉及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定,尚未处理完结的。具体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四)其他要求:①2018-40地块内须规划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9万平方米的大型购物中心(不含家居建材市场、批发市场等),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8.2万平方米,须由竞得人全部自持产权且整体运营,不得分割销售,也不得转租给第三方经营(竞得人所在集团母公司旗下的控股子公司除外),竞得人须在获取施工许可证正式开工后24个月内确保自持大型购物中心建成并满铺开业,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当日,向贾汪区大泉街道办事处指定账户缴纳如期满铺开业履约保证金1亿元人民币(现金或等额银行保函,不计利息;银行保函须由保函受益人贾汪区大泉街道办事处确认并出具盖章版收取证明);②本次出让世纪明珠南侧地块须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开发建设。2018-41地块、2018-42地块内须各建设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预制装配率≥95%的示范住宅(装配率:预制构件、建筑部品的数量或面积占同类构件或部品总数量或面积的比率),该示范住宅须精装工业化,若两宗地为同一竞得人竞得该示范住宅位置可在两宗地块内统筹布置。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6月01日至2018年06月20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贾汪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xz.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8年06月21日起至2018年07月03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03日11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徐州市贾汪区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8-40; 2、地块编号:2018-41; 3、地块编号:2018-42;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得通知书》,按须知要求将有效报名资料提交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等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成交人。(三)竞买人公司注册地不在本区的,在土地成交后必须在贾汪区重新注册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法人不得变更。(四)本次挂牌出让的其它要求,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也可于地块挂牌截止前,到徐州市贾汪区国土资源局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徐州市贾汪区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6-68386407
联 系 人:付女士、韩先生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号:
贾汪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