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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九龙湖片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SOc040-21规划管理单元图则调整及东大九龙湖校区站综合开发特定规划区城市设计

2018-01-03 访问次数: 11846

为进一步提升东大九龙湖校区轨道站点周边城市服务功能与环境空间品质,提高轨道站点周边土地利用效率,我局组织开展了东大九龙湖校区站综合开发特定规划区城市设计工作,并结合该城市设计成果对控规图则进行局部调整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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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区位


地块位于江宁区九龙湖片区S0c040-21单元内,地处吉印大道以北,双龙大道以东,殷华街以西。


图则

调整内容


调整后将地块21-05、21-06、21-17、21-18、21-19、21-20由生产研发用地(Ma)调整为科研设计用地(B29a),面积13.4公顷,指标保持不变。

将地块21-07生产研发用地(Ma)、地块21-08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42a)、地块21-02街旁绿地(G1c)部分调整为商办混合用地(Bb)和广场用地(G3),结合广场用地集中设置地下公共停车场,停车数量不少于200个,并设置单独的机动车出入口和人行出入口。

将甫前街、梅林街向西连通至双龙大道,红线宽度为18米。


指标调整


调整后21-07地块,容积率≤4.0,建筑高度≤100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

调整后21-08地块,容积率≤5.0,建筑高度≤150米,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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