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如东县挂[2018]3号)
经如东县人民政府批准,如东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803-01 | 如东县城富春江路北侧、太行山路西侧 | 69818.60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7620 | 建筑密度<33.12% | 26.70%≤绿化率 | 70 | 18363 | 36724.5836 | 10(元/平方米) |
二、竞买资格:参加土地竞买须具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如东县城富春江路北侧、太行山路西侧地块建设条件》(东建书[2018]9号)的资质条件要求:1、土地竞买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含)以上资质,非项目所在地土地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子公司具备暂定二级(含)以上资质;2、土地竞买人报名竞拍土地之前须到县住建局进行资格预审,取得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方可到如东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成交确认手续;3、土地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向如东县财政局缴纳人民币5000万元履约保证金;竞得土地后须自持65%的商业面积,用于经营与世界500强IT企业(以2017年《财富》杂志公布的企业名单为准)共同运营的科创产业中心(含智能家居展示中心),自持时间不少于10年;土地竞买人或其所属集团控股子公司须在地块成交后须在地块成交后180天内将总部(或华东总部)注册地迁入我县县城范围;相关条件符合并经县政府确认后退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4、土地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持如东县财政局出具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材料到如东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成交确认手续;5、土地竞得人须将功能区二的地上建筑开发建设至形象进度达到2层结构封顶之后,方可申请本项目的预售许可证,竞得人在完成建设项目用地竣工验收前受让宗地不得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4月12日至2018年05月01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如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8年05月02日起至2018年05月09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09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1803-01;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武夷山路西侧
联系电话:18921692051;18012265009
联 系 人:杨先生;王先生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号:
如东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04月12日